2019年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2020年1月21日
引言
本年度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工作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报表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虹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257号,电话:021-23032286。
专有名词解释
根据《条例》、《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分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分局通过“虹口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上海公安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上咨询求助平台等公开渠道以及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为市民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9年底,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行平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有序。
(一)主动公开方面
分局全年通过“虹口公安”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36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996条(公文类29条、非公文类2967条),政府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01条,报刊杂志或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9条。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9年,分局未制发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2019年,分局在“虹口公安”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领导类信息20条,更新内设机构类信息1条。在今年主动公开的《关于分局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联系基层单位安排调整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分管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人。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2019年,分局不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类信息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2019年,分局不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通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公开了涉及分局的28项行政许可和其他61项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同时,通过“虹口出入境”、“红椒帮您忙”、“上海公安人口管理”等微信公众号提供服务讯息和业务查询。
6.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通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公开了涉及分局的971项行政处罚和125项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同时,通过“虹口公安”门户网站行政处罚公开栏目,分局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348条。其中,涉及自然人的2197条,涉及企业或其他组织的151条。此外,全年主动公开行政复议法律文书20件。
7.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019年,分局在“虹口公安”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信息栏目中,向社会主动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2019年度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2019年12月,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了《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明确了本市各行政部门的收费项目名称、标准以及政策依据。今年,涉及分局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数为8项。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018年10月,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了《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明确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和标准。2019年,分局集中采购项目数为392项,采购总金额人民币246454082.93元。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统筹管理实施。
11.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2019年,分局不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事项。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分局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应急部门做好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的处置。
13.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2019年,分局各派出所在“阳光警务大厅”行政检查栏目中,主动公开辖区消防、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检查结果。
14.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新警的招考、应聘、录用等事项由市局统筹管理。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对于该项所指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分局将在“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中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依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2019年,分局通过网站、现场、信函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7件。其中,接收当面申请8件、接收门户网站申请95件、接收信函申请14件。分局全年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8件。其中,答复2018年顺延到2019年的申请5件,答复2019年接收的申请113件,转结至2020年继续办理的申请4件。
2.依申请答复情况。在118件已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的21件,占17.8%;不予公开的14件,占11.9%;无法提供的15件,占12.7%;不予处理的59件,占50%;其他处理的9件,占7.6%。具体情况详见“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3.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2019年,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区政府、市局维持的2件,分局纠错的1件,尚有4件未审结。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8件,法院维持或驳回的7件,申请人撤诉的1件。其中,经行政复议后起诉的2件。另,无针对分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具体情况详见“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4.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分局不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条例》修订实施以来,分局积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1. 组织机构保障情况。 2017年11月23日,分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主动公开了《关于成立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任组长,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分局党委委员、指挥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成员为组员。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指挥处信访办。
2.定期做好对外政务窗口服务信息更新工作。2019年,分局定期维护查阅点和对外政务窗口的地址、接待时间、电话号码等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对外政务窗口服务信息的准确性。
3.认真做好目录和指南编制、更新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分局按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虹口公安”门户网站公开。同时,会同区档案局做好公文类信息的送交工作。《条例》修订实施后,分局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工作,并督促各查阅点做好本年度指南和目录的更换工作。
4.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年报发布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分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并公开了《2019年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同时,分局认真编制并公开了《2018年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就相关重点领域信息推进情况进行了说明。
5.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分局制定并主动公开了《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并建立了政务公开三级责任人工作机制。同时,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安局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分局发文拟稿单中公文公开发布意见表,以规范促进公文公开率。此外,分局始终坚持对依申请公开的法制审核机制,确保依法办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19年,分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通过互联网、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公共查阅点以及主题宣传活动,为市民日常生活的安全防范、出门办事、交通出行提供便利。
1.门户网站。在“虹口公安”门户网站设有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执法公开等栏目,下设信息公开目录、电话号码公开、资金信息公开、提案结果公开、年度报告、查阅点、行政处罚公开等子栏目,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及时发布分局政府信息。
2.政务新媒体。分局在“虹口公安分局”微博和公众号、“红椒帮您忙”、“虹口出入境”等公众号,发布防范宣传、交通出行、办证服务、消防安全等便民信息。全年政务新媒体平台帖文总阅读量30余万次。
3.查阅点。分局在溧阳路257号设立了1个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专门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申请。同时,在交警支队、原消防支队以及各派出所另设10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由市局和分局编制的指南、目录,帮助群众及时查询涉及公安的政府信息。
4.公安热线。分局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公安热线”,及时向市民答复涉及分局公共管理的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人口管理等信息,全年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8397条、答复公安热线咨询401条。
5.新闻媒体。分局通过各大电视、电台及平面媒体向社会发布新闻报道。全年通过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620余篇次。
6.主题宣传。分局通过“110宣传日”、“防火、防盗、防诈骗集中宣传活动”等宣传活动,在辖区集中开展了“防电信诈骗”、“防入室盗窃”、“交通安全”等一系列安全防范宣传。期间,全区共开展宣讲185场,发放宣传资料392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8000余张,现场接待咨询市民6500余人,切实增强了辖区居民安全防范和法律意识。
(五)监督保障方面
1.纳入考核。分局认真研究《2019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分局考核,并逐一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每季度对各业务单位和派出所推进情况进行通报。今年,分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均符合市局考核标准,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2.监督检查。每年由第三方测评公司对区政府各委办局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今年,第三方测评公司着重对“五公开”各项工作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分局存在有责问题。
3.加强培训。通过召开业务培训、现场讲解检查等方式,加强分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年开展业务培训2次,现场讲解检查4次,受训人数90余人次。
4.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与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等配套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 | 0 | 9602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1 | 0 | 589589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71 | 0 | 1132943 | |
行政强制 | 125 | 0 | 830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92 | 246454082.93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5 | 2 | 0 | 0 | 0 | 0 | 1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1 | 0 | 0 | 0 | 0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3 | 0 | 0 | 0 | 0 | 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58 | 0 | 0 | 0 | 0 | 0 | 58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115 | 3 | 0 | 0 | 0 | 0 | 1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1 | 0 | 4 | 7 | 5 | 0 | 1 | 0 | 6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市局对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窗口开展了抽查工作。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分局部分查阅点存在设施配备不全、接待人员接待熟练程度差的情况。
2.具体改进情况。接到市局通报后,分局对照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对于查阅点设施配备不全的问题,要求相关查阅点迅速补齐目录和指南等相关材料,并定专人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宣传材料充裕。对于接待熟悉程度差的问题,分局即召集查阅点接待人员开展了集中业务培训,并进行了现场教学,确保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接下来,结合派出所综合窗口建设,分局将进一步规范统一查阅点设施配备,加大检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查阅点窗口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
1.认真做好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梳理标注工作。为了不断扩展主动公开内容,分局对依申请较集中的以及公开属性系依申请公开类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全年分局梳理标注失效政府信息15件(机构职能类)、公文1件(沪公虹发〔2018〕41号,索取号KA7002001-2018-017)。
2.认真做好区“两会”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9年,分局对涉及民生类的建议提案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在“虹口公安”门户网站“提案结果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了由公安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3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7件。
3.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2019年,分局主动公开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户籍管理领域公开事项目录》,并通过“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栏目全流程公开了4件“变更姓名”事项、1件“纠正户口”事项。
(二)创新领域工作
1.大调研回应热点话题。2019年,分局结合“大调研”工作,积极回应辖区市民关切的公安管理问题。在“虹口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上海公安大调研#栏目,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主动回应市民关切的虹口足球场“国拍行”秩序混乱、特殊类型房屋人口管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防范等热点话题。
2.举办警营开放日活动。为促进本区物流快递行业文明出行,2019年2月28日,分局交警支队邀请美团外卖配送员代表至交警支队实地参观,并开展了安全教育宣传。本次开放日活动由新闻综合频道采访报道。
3.便民信息服务多渠道。2019年,为了便于市民到虹口足球场关看中超联赛和演唱会,分局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虹口足球场周边停车指南,及时分流车辆,科学引导市民有序泊车。同时,交警支队“红椒帮您忙”开设#向安说交通#栏目,通过与滴滴警企合作,向市民宣传交通安全防范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