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虹(江)行罚决字〔2025〕00113号
案件名称: 裴*盗窃案
被处罚人姓名: 裴*
处罚事由: 盗窃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对其盗窃所得的电瓶一个予以追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