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虹(嘉)行罚决字〔2025〕00215号
案件名称: 陈*明殴打他人案
被处罚人姓名: 陈*明
处罚事由: 殴打他人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七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