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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虹(滨)行罚决字〔2025〕00062号
案件名称:
赵*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被处罚人姓名:
赵*昌
处罚事由: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收缴作案时使用喇叭的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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