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虹(曲)行罚决字〔2025〕00177号
案件名称: 王*晔威胁人身安全,殴打他人案
被处罚人姓名: 王*晔
处罚事由: 威胁人身安全,殴打他人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对涉案菜刀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