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年度活动计划备案手续
2019-07-08
一、备案内容
依法取得登记证书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包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内容的下一年活动计划报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十日内向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提供材料
1、提交年度活动计划备案表(内容包含活动合作方、活动项目、活动期限、活动地域、活动方式、活动资金等)原件;
2提交业务主管单位意见书原件;
3提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三、受理的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20 下午13:30—17:00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四、咨询电话:021-28951709
五、网站地址:https://gaj.sh.gov.cn/ngo/
上海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