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19 字体: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2011年1月17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门户网站(http://pd.police.sh.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22045138,电子邮件:gaj@pudong.gov.cn。
    专有名词解释
    本年报中没有需要解释的专有名词。
    一、概 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我分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在分局杨高中路2855号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在相关派出所开辟了60个公安政府信息查阅点。截至2010年底,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2010年总体工作概况:
    (一)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在2010年分局各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干部调整的基础上,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经报分局主管领导审批,及时调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二是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浦东公安门户网站信息的发布工作,分局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健全浦东公安门户网站运作机制。
    (二)更新工作资料,规范基础工作。一是及时更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分局信息公开办在浦东、南汇两区合并的基础上,及时整合相关资料,编制、印发了新版《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资料。相关资料在发放到各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同时报送新区档案馆备案;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置。分局信息公开办为原南汇分局各查阅点统一配制公安政府信息公开专用资料架、标识牌等设施,并为市民提供查阅、打印等服务;三是规范管理服务。分局信息公开办对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待民警进行系统培训,通过规范接待民警的操作流程,完善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服务水平。
    (三)拓展工作外延,力推创新项目。一是围绕上海世博会主题,以服务世博为重点,做好为世博会配套服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事项。分局积极开展治安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相关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观博以及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能准确、及时的发布;二是以群众需求为切入点,做好政府动态信息的公开工作。分局通过《浦警之窗》专刊、公安门户网站专栏以及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通报治安情况、交通公告、典型案例、防范提示等信息。三是借助网络平台,开展互动交流。分局借助每月一次的“浦东新区区长网上办公会”平台,通过座谈和网络双向方式听取社情民意、广纳良谏,网络互动给市民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了便捷的渠道,也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途径创造了空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分局至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2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较上年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201%。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公文类信息1条,新闻类信息1250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分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一是公安机关内部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其相关工作职能;二是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的通报;三是日常治安状况的通报与提示;四是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了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分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公安门户网站公开公安政府信息;二是充分利用“浦东新区区长网上办公会”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借助浦东新区市民中心“信息苑”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四是在各派出所窗口统一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架,摆放各类政府信息资料,方便市民取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分局新增依申请公开公文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受理情况。本年度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33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电子邮件申请2件,信函申请26件。
    (三)依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分局受理的33件依申请件,除2件正在办理尚未回复外,其余31件均已回复。外加上年余留1件,本年度分局共答复信息公开申请32件。
    在已经答复的3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4件,占总数的12.5%,主要涉及机构职能及申请人自身信息。“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0件,占总数的31.25%,主要涉及刑事案件相关信息。“信息不存在”7件,占总数的21.88%,主要涉及受案材料和印鉴备案等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件,占总数的6.25%,主要涉及印鉴备案和房地产信息。“申请内容不明确(放弃申请)” 9件,占总数的28.12%,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0年我分局共接受市民咨询208535人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待207312人次,咨询电话接听437人次,答复网上咨询775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1人次。2010年浦东公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46486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0年度发生针对我分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2件,其中1件维持,1件目前正在受理之中。本年度发生针对我分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目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之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本年度我分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费用为2万元,主要用于添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资料架和印制新版的《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资料。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本年度我分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够,亟待进一步增强宣传力度;二是公文类信息拟稿部门(拟稿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市民更多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进一步提高分局各个部门特别是公文类信息拟稿部门(拟稿人)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在拟稿的同时,需提出该文是否公开的意见,提请领导审批,以提高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率;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要切实做好日常信息公开的更新工作,进一步提高分局各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接待、管理和服务水平。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本表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2010年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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