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外交流的日益频繁,在奉贤就业的外籍人员越来越多,但与此同时,企业违法聘用外国人就业的现象也有所显现。据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统计,2008年上海全市办理就业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士61995名,查处的非法就业的外籍人员达377名。2008年度奉贤地区查处的非法就业外籍人员共6名。
在查处的案件中,主要是因为企业和外籍人员不了解外籍用工的法律规定,或是为减少用工成本刻意规避法律规定等,主要有以下情况:1、外国人持“F”(访问)、“L”(旅游)签证,在企业、机构内任职、就业;2、外国人在就业证中注明的工作单位以外的企业、机构任职就业或兼职的;3、外国人从事与在华居留事由、身份不符的工作(如原系学生、教师、就业人员家属身份并持相应签证,而又在企业内工作的);4、外国人未取得《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和居留许可,在娱乐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等。
奉贤出入境警方提醒:欲前来沪就业的外国友人,欲聘请外国人任职的企业、机构,要了解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事先取得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证件和居留许可,才可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双方共同维护和谐的就业市场和出入境秩序,同时也能确保双方的合法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