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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推出台湾居民换、补发五年有效来往大陆通行证业务

时间:2005-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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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授权,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于2005年10月25日起开通了为台湾居民换、补发5年有效来往大陆通行证业务。

  台湾居民所持台胞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补发或者换发:1、证件有效期不足半年的; 2、签注页即将用完的; 3、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的; 4、需要补发或者换发的其他情形。

  台胞证因遗失、被盗等原因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补发的,还须提交刊登申明作废的报纸。台湾居民申请补发或者换发证件的同时,可申请办理居留签注,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补发或者换发证件,材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可拨打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咨询电话(28951900)咨询相关手续。

  昨日,共有25位台湾居民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了换、补发台胞证。此项业务的推出将极大地方便在沪长期居住的台湾居民,使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出入境变得更为便捷。(叶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