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281391) 提问时间:2016-02-21 14:05

您好! 由于房东不配合办理社区公共户,我的户口目前仍在延安西路900号的集体户口中,目前我正在办理购房手续,待购房后将户口迁至本人名下房产,但近期需要用到户籍证明,由于上海市2014年的社区公共户政策将我的户口列为了控制户口,停止办理户口身份证事宜,请问我该如何办理户籍证明? 谢谢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6-02-22 14:20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请您向集体户口管理单位申请延长托管,凭同意延长托管相关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户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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