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 页 > 信息评价
江桥派出所: 翁锡忠先动手用U型锁砸我的,并且把我打倒在地,后被巡逻的辅警扶起来的。打伤我手臂和头部,至今还经常头疼。我是自卫还手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的。原因一:因江桥派出所协警殴打,辱骂,恐吓我,并且民警不作为,也向嘉定督察投诉过。所以我去了怕再次被殴打。二、也和民警约定过周六去处理,第二天是民警告知我约不到翁锡忠,是民警爽约。从来没有说过不追究对方殴打我,打砸我电瓶车的责任。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嘉定分局处理,嘉定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该案件已调阅监控,并联系旁证,并未有王军所述对方殴打其的行为,仅发现翁锡忠持U型锁砸王军电瓶车后备箱的行为。民警已告知王军需要提供电瓶车维修材料等相关证据,其至今未提交。王军称协警殴打其,但查阅所内监控,并未发现该情况。
满意度评价市民评价不具备提问功能如需提问请点击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