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58226) 提问时间:2023-05-31 15:40

我们在浦东有注册公司,现在想给一辆车申请上海车牌,请问具体如何办理?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3-05-31 15:45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交警总队处理,交警总队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交警总队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3-06-07 13:28

您好! 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申请危险货物运输车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为单位;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原件丢失的需提供其他任一联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复印件(若通过联网核查的,可不提供) 。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或者免税凭证(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或按照《车船税法》规定予以免征车船税的除外,或者通过联网核查的,可不提供) 。 (六)《机动车注册、转让、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由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七)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让、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代办的,无需出具纸质委托书); (八)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现场免费拓印); (九)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以及出厂或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或者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事故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十天);专用校车还应当提交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十天); (十)办理警车注册登记需提交《警车号牌审批表》; (十一)办理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十二)申请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提交相关道路运输许可凭证原件; (十三)办理外交车辆注册登记需提交办理外交车辆和相关证件业务通知单原件;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除60周岁以上人员、军警人员、外籍人员等无法通过手机注册认证的特殊情形人员外,未经预约将无法在交警总队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一)注册登记前请先完成车辆购置税缴纳(150CC及以下排量摩托车除外)以及机动车额度审核确认。 (二)注册登记前需先通过“上海新车助手”微信小程序进行环保公告确认,有疑问请到上海市环保局检测中心(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09:00-11:30、13:00-16:30,周五09:00-11:30;受理地点:三江路55号,电话:24011893 24011896)。 (三)使用性质为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施工车、机要、警卫、领馆、租赁的小型车,指定在车管所一分所及相应登记服务站办理;三岛摩托车(沪CR.DR.ER黄牌)指定在崇明交警支队办理;郊区轻便摩托车(沪C.D.E.F蓝牌)指定在各郊区交警支队办理。 (四)将车辆开至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查验通道,交验机动车,并领取《排队叫号凭证》,将上述材料提交于受理窗口。车辆管理所实现与机动车制造厂新车出厂查验信息联网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符合保留原号条件并且申请保留原号的,直接向受理窗口申请。 (五)办证大厅等待选号。大屏幕显示《排队叫号凭证》号码后,持《排队叫号凭证》到选号区选号。选号完毕并确认后,凭《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到付费窗口付牌证费,或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费(支付宝、微信、银联支付)。 保留原号和互联网选号受理成功的,持《排队叫号凭证》在自助选号机上确认后缴费。 (六)到发牌证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 (七)无法当场领取号牌的可选择二种方式: 1.三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和号牌缴费凭证,自行到沪公标志厂(长逸路250号)发牌窗口领取。 2.邮政服务领取,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快递费用自理,在号牌送达后收取。邮政服务公司电话:11185。 受理时间、地点 (一)车辆管理所受理窗口: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09:00-17:00 2.受理地点: (1)车辆管理所二分所(不受理大型车业务)  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2)车辆管理所三分所  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3)车辆管理所四分所(不受理大型车、沪C号牌业务)  宝山区安汾路299号 (二)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除60周岁以上人员、军警人员、外籍人员等无法通过手机注册认证的特殊情形人员外,未经预约将无法在交警总队车管所办理相关机动车业务。 工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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