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Q2签证回中国探亲,我先生已经在上海办理了外国人置房居留,居留期到2020年,我想申请外国人置房者家属居留,或者团聚类居留,是否可行,请给予指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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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由于您提供的情况不详细,以下告知单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拨打我局咨询电话,28951900*2,作具体咨询。团聚类居留证件(探亲),请留意注意事项2 : 一、办事的条件: 持Q1签证入境探望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二、办事的手续: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提交国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6个月内出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者免交); 5、提交亲属关系的说明函; 6、提交与申请人身份和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1)探望本市居民,须提供被探望人的本市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探望外省市居民,须提供被探望人的中国居民身份证、有效的居住证和本市单位在职证明或本市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探望华侨、港澳台居民,须提供被探望人的身份证件、本市单位在职证明或本市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探望常住外国人,须提供被探望人的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本市单位在职证明或本市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常住证明。 注:1、上述家庭成员是指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2、非持Q1签证入境的,还须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系国外机构出具的,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由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非中文的需提供国内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首次申请(16-60周岁)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凭相关证明由亲属代办,也可以登陆出入境电子政务平台(http://crj.police.sh.cn)预约申请;原居留证件期限届满,但在3个月之内续办的,可免交第4项。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如:指纹采集信息、相关担保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工号: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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