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343786) 提问时间:2017-04-18 08:38

我的孙子出生在澳大利亚,现在是澳大利亚的护照,年龄1周岁,今年5月6日同父母一起来上海探亲,8月5日回澳大利亚,现在悉尼办的Q2签证是90天,但他实际在上海天数将超过90天,请问应该怎么办?谢谢!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7-04-18 10:05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出入境管理局处理,出入境管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出入境管理总队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7-04-18 13:44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若您是上海户口,您孙子可向上海出入境管理局(民生路1500号)申请签证延期,由窗口警官审核是否予以办理,现将告知单转发如下: 欢迎您来本窗口办理Q2(短期团聚)签证申请手续,请注意以下有关告知内容,谢谢您的配合。 一、办事的条件: 持Q2签证来华短期探望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二、办事的手续: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被探望人员出具的证明函件; 6、提交与申请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1)探望本市居民,须提供被探望人的本市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探望外省市居民,须提供被探望人的中国居民身份证、有效的居住证和本市单位在职证明或本市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探望华侨、港澳台居民,须提供被探望人的身份证件及本市单位在职证明或本市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探望常住外国人,须提供被探望人的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本市单位在职证明或本市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常住的证明。 注:1、上述家庭成员是指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系国外机构出具的,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由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非中文的需提供国内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六 9:00—17:00(周六仅受理证件)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自贸区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各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四、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您也可以加我局公众微信号: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政务公开内查看相关告知单,若您孙子想长期居留可查看团聚类居留证件(探亲)的告知单。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咨询电话:28951900*2作具体咨询。 工号: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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