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证合一后要不要到车管所办理手续?
您好! 您可先至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号码变更手续。 一、办事条件 (一) 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住所地址或身份证明名称/号码改变需要办理变更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变更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机动车管理告知单《(18)有关说明》] (一)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 机动车行驶证; (三) 机动车登记证书(未申领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一并办理申领业务); (四)《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县)交警支(大) 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六) 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变更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1、机关、事业单位:凭上级(市局级、区局级)主管部门更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单位:凭工商局档案科出具《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团体、个体户、私人:凭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 属于身份证明名称/号码或者住所地址变更的,提供相关事项变更的证明; (八) 提供一张符合要求的车辆照片。 未申领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一并办理申领业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交验机动车,在受理完毕五个工作日后,机动车所有人到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再办理其他业务。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 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五) 提供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 (六) 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三、办理程序 (一)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带好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 (二) 到登记审核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三) 到银行付费窗口付费。 (四) 付费后,凭《排队叫号凭证》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15 元/本 沪价费[2004] 66 号 机动车登记证书(申领):10 元/本 沪价费[2004] 66 号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 第405 号)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12第124号) (四)《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安部公交管[2012]333号) 六、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七、受理时间、地点 (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 - 17:00 (二) 受理地点: 1、车辆管理所一分所 受理地点:长宁区哈密路1330号 2、车辆管理所二分所 受理地点: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3、车辆管理所三分所 受理地点: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工号33
满意度评价市民评价不具备提问功能如需提问请点击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