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29019) 提问时间:2018-10-02 11:01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留学生落户的相关政策。 我的情况是:现户籍在老家山西,之前在国外留学获得博士学位,去年回国在高校工作,目前单身,自己没房子,租房住。本月(2018年10月)试用期满马上就可以办理落户了。 关于落户的申请材料,我有一些疑问: 1.最近在网上看到有消息说2018年5月起实施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取消了办理租赁备案的要求,只需要到流动人口办公室登记就可以,想和您确认一下是否属实,若属实,具体的政策文件或者办理流程我到哪里了解? 2.若仍然需要租赁备案,办理流程以及房东和本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我可以到哪里查询到?或者您也可以发我邮箱, 谢谢您!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8-10-02 15:14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8-10-08 14:05

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证件出具及做好本市社区公共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公人通字〔2018〕36号)公安派出所在受理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时,在“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内核查申请人在本辖区实际居住地址,当事人不需提交实际居住地有关书面凭证。申请人在“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内无人员信息或居住地信息非本辖区的,应告知当事人向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申请办理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或变更。对于租赁备案的问题,非公安业务建议向其他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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