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27768) 提问时间:2018-09-23 00:39

您好,我想咨询有关户口迁入的问题。我普陀区有套房产需要出售迁出户口,但是目前名下没有房产。迁出后我住在青浦区的动迁房,目前青浦区的动迁房房产证户主是我的表哥,他平时在普陀区居住。预计2019年后能把房产过户给我,如果在户主同意的情况下,我可以先迁入青浦区的集体户口吗?大概需要那些资料和流程?因为表哥母亲身体不好出行不便,是否可以由他书写委托书,提供相关证件,由他人代为办理呢?办理迁入的周期大概多久?问题比较多,麻烦了。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8-09-23 08:25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8-09-25 15:58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房屋出售、拆迁等原因在本市确无他处落户的,经其单位同意,其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可以迁入单位集体户内。无单位集体户或者无法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可以迁入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手续齐全的当地办理,所需证明材料请登录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shgarkb)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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