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380544) 提问时间:2018-02-12 14:18

车辆解除抵押登记时,是不是必须要带营业执照原件?我的车辆按揭贷款2015年底就结清了,车贷公司也把有关证明材料都提供了。我们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多次,不是讲下载的表格不符合要求就是其他原因不能办理,今天去办理讲其他材料都全了,但没有营业执照原件不可以办理。为这解押手续我们反复找车贷公司补齐各项证明材料,但企业又不会把执照原件交给委托人,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贷款还清两年多了,就没有办法解除抵押吗?这不是为难折腾我们普通老百姓吗?请问市局领导我们该怎么办?车贷公司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车辆就不能解除抵押,车辆就永远归车贷公司所有吗?请回复!

交警总队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8-02-13 14:42

您好! 办理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手续,请注意以下有关告知的内容 一、办事条件 (一)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二) 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三)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机动车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四)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详见机动车管理告知单《(18)有关说明》] (一)《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后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二)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 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 申请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供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原件需存入机动车档案,如涉及多辆机动车的,需提供相应数量的抵押合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收存抵押合同原件的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 (五)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每车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三、办理程序 (一)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共同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 (二) 到登记审核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办理。 (三) 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凭证。 四、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 第405 号)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12第124号) (四)《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安部公交管[2012]333号) 六、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七、受理时间、地点 (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 - 17:00 (二) 受理地点: 1、车辆管理所一分所 受理地点:长宁区哈密路1330号 2、车辆管理所二分所 受理地点: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3、车辆管理所三分所 受理地点: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八、举报(投诉)、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 车辆管理所投诉电话:62693922 周一至周五9:00 - 17:00 互联网业务请登录“上海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sh.122.gov.cn/)”查询和办理。 工号: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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