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户口的咨询。我原来的户口是集体户口,在清理集体户的政策之下,无奈只好把户口迁到朋友家中(普陀区白丽派出所)。现在朋友要卖房,催我迁户口。我已经买了新房(位于浦东新场镇),但是是期房,购房合同已经签了,但是现在没有房产证,我之前咨询过,是否可以凭购房合同迁户口,得到如下回复: 浦东分局新场派出所的回复 您好!凭购房合同是不可以迁移户口的,市内迁移户口需凭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新场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68170114。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现在我的问题是,我的户口没地方可以去了,新买的房子这里没办法迁户口,因为房子房产证没有。 想迁到集体户,我的名下已经有房,到房产信息中心查询过,因为购房合同已经在房产中心备案。不符合集体户名下无房的要求。 没有亲戚朋友在上海,还能迁到他们那里。 我的户口怎么办?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浦东分局处理,浦东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一是如果您朋友同意的话,可随您的朋友进行整户迁移;二是您可以到居住地的居(村)委出具寄宿证明,后至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入公共户。如有不明白之处,您可以拨打新场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68170114,具体咨询。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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