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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警官:我岳父1966年响应党和国家支援‘三线”建设的号召到江西支内,1970年又把妻子,五个女儿一个儿子一起随迁江西,把上海所拥有的房产交给了国家,丈人与1990年病故(南下干部),1993年三姐商调回沪,小舅子就把自己女儿户口迁到三姐那里 姓也没改,就这样带到上海了,2013年小舅子妻子退休了想投靠女儿,是不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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