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249155) 提问时间:2015-06-11 14:11

尊敬的警官:我岳父1966年响应党和国家支援‘三线”建设的号召到江西支内,1970年又把妻子,五个女儿一个儿子一起随迁江西,把上海所拥有的房产交给了国家,丈人与1990年病故(南下干部),1993年三姐商调回沪,小舅子就把自己女儿户口迁到三姐那里 姓也没改,就这样带到上海了,2013年小舅子妻子退休了想投靠女儿,是不是可以。

松江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5-06-12 14:38

您好!您写的情况不详,联系您未果,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了解情况或至拟落户地派出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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