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265272) 提问时间:2015-10-09 08:13

您好,我是上海市黄浦区人才中心卢湾分中心的集体户口,因现在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在上海租房。我听说上海现在对没有转社区公共户的集体户口人员不再办理户籍相关手续(说是控制户),那我现在要是想在上海买房转成常住户口,派出所能为我开具户籍证明吗?谢谢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5-10-09 09:37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黄浦分局处理,黄浦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黄浦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5-10-10 16:54

您好,您的提问现答复如下:对于在沪无房产,且长期在国(境)外或者外省市工作居住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身份证事项。具体程序:1、申请人向人才类“集体户”设立单位提出延长户口托管时限的申请;2、人才类“集体户”设立单位审核同意后,签发《同意办理户口、身份证事项证明》;3、申请人可凭《同意办理户口、身份证事项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向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身份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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