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12分,已参加完学习,科目1考试能不能网上预约时间,原先安排的时间由于工作出差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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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考试登记手续的相关事宜是: 一、办事条件: 1、本市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分的; 2、违法行为地在本市的外省市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分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 3、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 (如驾驶证遗失的,先到办证窗口填写补驾驶证的表格后提交满分考试登记窗口) 三、办理程序: 1、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 日内到车辆管理所分所的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学习通知书;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3、携带身份证明和《“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4、参加交通违法记满12 分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预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6、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7、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降级换证。 四、注意事项: 1、满分学习、预约、考试均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2、请携带好《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满12分记录通知书》,如遗失的请到签发“通知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补办证明后,再来办理考试登记手续。 3、持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必须持《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满12分记录通知书》,申请办理学习、考试登记手续。 4、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接受教育的,公告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五、收费标准 1、科目一考试费 40元/人次 沪价涉(92)191号 2、科目三考试费 40元/车 沪价涉(92)191号 六、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主席令第8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 号)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4、《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12〕332号) 七、办结时限: 1、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后,二十日内进行科目一考试;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进行科目三考试。 八、受理时间、地点 (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二) 受理地点: 1、车辆管理所一分所,地点:长宁区哈密路1330号 2、车辆管理所二分所,地点: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3、车辆管理所三分所,地点: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工号:08。 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向其解释公安部关于办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学习和考试手续的管理规定,并告知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该项业务的时间和地点。 其对回复表示感谢。 工号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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