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64517) 提问时间:2020-01-04 15:21

请问:对于交通管理处罚不服,如何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找不到行政复议板块内容。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1-04 16:57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交警总队处理,交警总队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交警总队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1-07 10:56

魏成雷,您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市民如果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或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凭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申请书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书面向具体作出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对处罚的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对区交警支队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交警支队所属分局法制部门提出。 △交警总队机动支队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向交警总队法制办提出。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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