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61696) 提问时间:2019-12-02 09:26

停车被罚投诉 您好。 2019年12月1日上午11时许,我驾驶沪D98415小车,在杨浦区隆昌路和舒兰路路口东侧100米左右被摄像头拍摄到并接到罚款手机短信。违法名称是“非法停车”。 我进入该地点是车辆自西向东行驶。当时,杨浦体校北门至舒兰路通道,在距离舒兰路4米左右处,被铁栏杆临时拦住。 我将车停在铁栏杆和舒兰路之间的空地。车头和车位分别给行人和电动自行车留下通道后,确认车轮没有压在舒兰路主路路面上后,我将车熄火停下。等待10分钟左右。接人后离开。 我对该项执法和罚款存在以下异议: 1. 我没有妨碍任何机动车行驶。因为我的车没有停在路面上。也无需打开双闪示警。 2. 我没有妨碍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停车处前方是电动自行车指定停车点。 3. 路边马路牙子没有图成黄色。即使是黄色,我也没有停在黄色警告区范围内。 4. 路边电线杆上未见警示标牌。即使有警告标牌也是对路面停车示警有效。 如果杨浦交警坚持我构成违法和执行罚款,我将申请行政复议,同时,请杨浦交警公布整个摄像执法,手机短信通知过程相关信息和相关设备认证复检等信息。 此致 陈鹏 13817165382@qq.com

杨浦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12-05 16:25

您好,感谢使用上海公安热线。您所提的问题我们已经通过电话向您作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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