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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2019年年底领证,2020年3月孩子出生,间隔不足六个月。我在长宁妇幼保健院有全程产检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可以证明孩子是我亲生。我们两个都是上海户口。今天去徐家汇派出所社区事物中心办理新生儿落户,被要求提供三方亲子鉴定。我觉得很荒谬,条例规定民警需要在调查走访医院和社会关系以后仍不能确认生产事实才能要求提供亲子鉴定,而这里的民警在没有进行任何调查走访的情况下,要求我们必须提供亲子鉴定,我们合法所生孩子居然需要自费进行鉴定才能落户口,让我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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