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68914) 提问时间:2020-03-16 15:27

我跟老公2019年年底领证,2020年3月孩子出生,间隔不足六个月。我在长宁妇幼保健院有全程产检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可以证明孩子是我亲生。我们两个都是上海户口。今天去徐家汇派出所社区事物中心办理新生儿落户,被要求提供三方亲子鉴定。我觉得很荒谬,条例规定民警需要在调查走访医院和社会关系以后仍不能确认生产事实才能要求提供亲子鉴定,而这里的民警在没有进行任何调查走访的情况下,要求我们必须提供亲子鉴定,我们合法所生孩子居然需要自费进行鉴定才能落户口,让我难以接受。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3-16 16:15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徐汇分局处理,徐汇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徐汇分局徐家汇派出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3-17 09:53

您好,已告知您会尽快启动调查流程,提醒来电人:1、调查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2、调查结论存在调查不清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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