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98757) 提问时间:2021-03-04 10:21

本人于2021年2月7日报警被网络女主播以虚假姓名,住址等信息诈骗为其刷礼物,买礼物,转账共计人民币37万余圆,2021年2月27日回复我说是案件编号A3101158800002021052022已受理,已立案。今日浦东反诈警官联系我说:该案件没有立案,理由是没有找到她虚构事实的点,算不上诈骗。我想问下我这个案件是否立案?还是撤销立案。该女主播给我的姓名为:乔静莹。手机号:18502418095.其登记姓名实为王姓。其微信号:W108516x。转账姓名并非姓乔,其提供的住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16号实则为旅馆。我想问下这个案件是什么进展?为何有警官回复说没有找到虚构事实的点,构不成诈骗?

浦东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1-03-04 13:11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届时他们会与您联系,并告知相关处理情况。感谢您对浦东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浦东分局祝桥派出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1-03-04 18:44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向您回复,并告知相关办理情况。如需获得更详细咨询,可向浦东公安分局惠南公安处刑事办案队咨询。感谢您对浦东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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