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92607) 提问时间:2020-12-01 20:44

本人王勇于2020.10.20在上海市嘉定区宝翔路597号易居房友被其老板钱延峰伙同店员曾强,徐超,郎刘彦,金威武等人殴打报案,联勤队员在场的情况下有执法记录仪仍然未停止行凶殴打我,掐我脖子,锁喉,脚踢,拖拽,脖子被打的脱位,腹部肿痛,报案警察到场指认人的情况下带至南翔派出所,警员警号48957在处理此事过程中威胁恐吓我,涉嫌黑恶势力保护伞,全程有录音为证,拍有视频,并直接把打我的人在没有做笔录的情况下不到十分钟放走,销毁证据不予处理,反而将我滞留南翔派出所将近三个小时,在我打110和嘉定分局的情况下,过了很久才在联勤队员陪同下将我送至南翔医院和同济医院就诊治疗将近一个月时间,至今过去一个多月仍然没有回复处理,打我的人仍然逍遥法外,南翔派出所将此事不了了之,我脖子颈部腹部受伤,脖子被打的脱位,被打的衣服痕迹物证住院记录保留,人证物证录音和视频保留,并提交给南翔派出所,办案民警采取拖延不作为措施,南翔派出所找了个人说是法医,把我材料都拿走,从2020.10.20号至今不予处理,蓄意包庇纵容犯罪,人证物证都有,警察失联,请问哪里可以提交南翔派出所警员充当保护伞和京统钱延峰团伙殴打人的证据?

嘉定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12-02 08:01

已转至嘉定分局南翔派出所处理。

嘉定分局南翔派出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12-02 09:21

你好,你的案件已由南翔派出所治安组跟进,治安民警正按程序办理中,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会有处理结果,且不存在你所反映的情况。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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