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11834) 提问时间:2021-09-06 12:59

交通违章行政复议,寄件部门地址是哪里

虹口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1-09-06 15:45

卞先生,您好。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2021】12号,自2021年8月1日起,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因此,由虹口区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需申请行政复议,请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邮寄至飞虹路518号,虹口区行政复议局收,邮编200086。如需本人亲自递交材料请至虹口区行政复议局受理接待窗口:三河路358号,电话25657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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