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 页 > 信息评价
我是延安西路900号的集体户口,现在在外地工作,在上海无房也没有租房。 现在我准备在外地买房子,需要提供个人户口卡(户籍证明不符合要求),我查到个人户口卡必须是单位集体户、部队集体户、社区公共户,但我都不是,请问怎么办理个人户口卡?谢谢!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答复如下:《个人户口卡》补发、换发要求:单位集体户口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社区公共户人员,提供本市实际居住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者《居住核查表》或者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在户籍地派出所辖区);部队集体户人员,须提供所属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根据您的情况,目前只能办理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为证明申请人相关户籍信息的有效证明。
满意度评价市民评价不具备提问功能如需提问请点击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