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83379) 提问时间:2020-08-28 17:23

因公司与房东房租纠纷在法院打官司,欠房租,办公红木家具,电脑等被房东搬走,我的文件柜被撬锁,文件柜内的资料,家具结算文件原件和部分办公用品发票被拿走。房东承认柜子是他撬的。我报警了,民警说是纠纷,叫我去打官司问公司要。我想问,这是纠纷吗?房东有权撬锁拿走东西吗?上法院我是起诉公司还是房东要东西?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8-28 19:11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浦东分局处理,浦东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9-01 13:17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杨浦分局处理,杨浦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杨浦分局长海路派出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9-01 18:10

您好,您所提问题已收悉,根据您所述情况,房东是没有权利撬锁拿东西的,如何房东私自对搬走的东西进行变卖,可能就涉嫌违法犯罪了。关于您自身利益受损的问题,建议你向法院起诉房东,要回你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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