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87340) 提问时间:2020-10-09 08:54

本人居转户目前还在办理中,预计10月15日左右可以办理完成。现在儿子刚刚出生,打算在我户口办理完成后,再去给儿子办理出生证明及上上海户口。这样操作是否可行?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10-09 09:54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10-10 15:3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申请人向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迁沪落户申请前已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其子女在其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后,一并向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迁沪落户申请。申请人在其本人及配偶迁沪落户后,再提出子女补办随迁申请的,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再受理,该子女可根据本市投靠类户口政策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迁沪落户申请。申请人向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迁沪落户申请后,本市公安机关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前生育的子女,可向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办随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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