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45405) 提问时间:2019-03-25 14:33

上海户口,上海无房,暂时居住亲戚家,由于离职,需将户口从公司集体户中迁出,对于该种情况需要如何办理?若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望答复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3-25 16:20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3-26 13:33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迁入家庭户: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或者《个人户口卡》(未发放的除外)。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3、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4、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5、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及《居民身份证》。6、直系亲属迁移的,提供迁移人与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人事档案等)、入户地《居民户口簿》。7、非直系亲属迁移的,须提供《居住核查表》、入户地《居民户口簿》。需要登记与入户地户主关系的,还需提供与户主的关系证明。8、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农场人员户口迁移的,还需提供监狱管理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感谢您对本市公安人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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