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针对曾有中国国籍的海外侨胞五年多次入境签证的具体办理要求。 本人目前持英国护照,曾于英国伦敦签证处在2013年取得30天单次入境签证,以及在2015取得Q2六个月多次入境签证。从2016年开始之后每年都会多次申请144小时过境免签由上海出入境。本人父母为上海是本地市民,现均已退休,本人希望能够申请长期多次签证以便经常回家照顾老人。 本人目前计划今年5月回沪探亲一段时间,想知道是否必须持Q2签证入境才能在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五年签证。如果是通过144小时过境免签入境的是否可以办理?还有具体费用和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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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入境探望在本市户籍直系亲属可申请办理团聚类居留证件(探亲)。 办事的手续: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本市住宿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本市宾旅馆出具住宿登记单,需证明住宿一个月以上,或另提供宾旅馆长包房协议)(需用目前最新持用护照登记);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提交国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6个月内出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者免交); 5、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被探望人员出具的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函件; 7、探望本市居民,须提供被探望人的本市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提供曾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户籍证明、身份证等可证实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材料复印件(或父母具有/曾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证明)、或提交上海市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外籍华人证明函原件; 注:1、上述家庭成员是指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2、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可由相关的民政、卫生、公安等政府主管部门、公证部门或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系国外机构出具的且申请人非持Q1签证入境的,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非中文的需提供国内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申请人持Q1签证入境可免交关系证明; 3、首次申请(16-60周岁)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凭相关证明由亲属代办,也可登陆出入境电子政务平台(http://www.police.sh.cn/crj/)预约申请;原居留证件期限届满,但在3个月之内续办的,可免交体检证明。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经济来源证明、姓名等信息变更证明、企业经营情况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咨询电话:28951900*2 工号: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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