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47378) 提问时间:2019-04-13 21:36

您好,我的外婆是上海知青,曾到新疆支边,现在落户武汉,她在上海已购买了房产,准备为我办理落户上海的手续。请您把上海知青孙辈回沪的相关政策提供给我吧?相关申请表格怎么从网上下载?谢谢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4-14 08:58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4-15 12:00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您的提问,建议您可登录“上海公安门户网”(www.police.sh.cn)政府信息公开栏查看《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无子女回沪落户的,可以照顾一名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且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的亲生子女,或符合前述规定的年满16周岁不超过25周岁的一名孙辈,在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合法住所处落户。若您符合上述条件的,请您前往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咨询办理。建议您可登录“上海公安门户网”(www.police.sh.cn)政府信息公开栏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公安人口管理”查看相关内容,也可前往办理地公安派出所咨询并索取《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根据告知单内容准备材料。感谢您对本市公安人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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