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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5年离婚。本人户口所在地是上上海市黄埔区。本人在甘肃省兰州市从事个体经营。在2018年11月21日在甘肃省兰州市陆军总院生下一女。属于非婚生子。现在要申报户口。需要什么手续?我于2019年1月23日去老西门派出所咨询,2号窗口民警业务不熟练,规章制度随心所欲。让我提供所有医院资料还有亲子鉴定。对我造成很大困扰,希望能尽快回复我。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和回复如下:非婚生育子女报出生的,需提供1、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2、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或者《个人户口卡》。3、《出生医学证明》。4、随母报出生的,提供母亲产前医院检查、住院病案首页、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凭证。无法提供的,提供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原件)。5、随父报出生的,提供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原件)。您也可以至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领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或通过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shgarkb)微信公众号,在办事指南栏目中查询详细情况。感谢您对上海公安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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