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43668) 提问时间:2019-03-05 11:17

《不予立案通知书》的复议是行政复议还是刑事复议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3-05 13:48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法制总队处理,法制总队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法制总队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3-06 10:08

市民您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规定,刑事案件中的相关人员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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