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47807) 提问时间:2019-04-18 14:02

您好,咨询投靠配偶,需提供投靠方户籍地《就业失业登记证》,户籍地办理部门表示,现在有新的政策,在上海有工作,就不算失业,不能办理此证。这个如何解决呢?也不能为了转户口,上海辞职再去办理,谢谢!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4-19 09:30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规定,“无业凭证”是指申请人户籍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或《待业证》等有效凭证,以及社会(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当地是否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您可提供其中任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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