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46414) 提问时间:2019-04-03 13:51

警察同志:您好。我向“浦东新区康桥**号三大队国金宝专案组收”邮寄了**报案材料。顺丰运单号是30648**329821。顺丰公众号显示“4月1号代签收(门卫)”。请问:是否转交到了专案组?谢谢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4-04 09:04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浦东分局处理,浦东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浦东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9-04-05 10:02

您好,如您的快递信息显示门卫签收,说明材料已经收到,即报案成功。

满意度评价市民评价不具备提问功能如需提问请点击 “我要提问”。

评价:* (输入内容长度限250个字符,含标点,当前字符数为0) 满意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