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在上海考取的机动车驾驶证,由于长年在国外于21年11月1日过期了。我在12123app上申请延期换领,给我的提示是要“先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在申请办理当前业务”,但是我又找不到相应的入口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交警总队处理,交警总队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您好!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且符合允许驾驶原准驾车型的年龄条件、身体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该业务可异地办理。 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 (三)《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医疗机构体检信息与公安交警管部门已联网核查,无需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 (四)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五)因驾驶人在国(境)外受疫情影响未按规定时限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需出示护照和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受理窗口办理恢复驾驶资格手续。属于办事条件第4项情形的,申请人可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受理窗口或各区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郊区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应当到管辖地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窗口提出申请。 因驾驶人在国(境)外受疫情影响未按规定时限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直接恢复或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恢复(视驾驶证状态而定)。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二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在申请时或者考试期间,申请人超过原准驾车型允许的准驾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考试合格后核发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考试合格后,重新申请核发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受理时间、地点: (一)车辆管理所受理窗口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 2.受理地点: (1)车辆管理所二分所 受理地点:闵行区沁春路179 号10号楼3 号门。 考试地点:闵行区庙泾路100号 (2)车辆管理所三分所 受理地点: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考试地点:浦东新区沪南公路4777号(近下盐路)北大厅3楼 (3)车辆管理所四分所 受理地点:宝山区安汾路299号或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969号。考试地点: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969号1号楼1楼。 工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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