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85794) 提问时间:2024-09-27 22:57

问题:“长三角区域户口网上迁移服务”是否支持户口迁出地为黑龙江? 详细描述:目前在办户口迁移,看到《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落户手续告知书》中提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在入沪申请受理时或入沪审核同意后《准予迁入证明》开具前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户口网上迁移服务”。 本人黑龙江籍,今年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完成了研究生学业,正在申请落户上海。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4-09-28 11:23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4-09-29 14:20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您办理落户时可以向拟入户地派出所咨询并提出跨省通办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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