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80496) 提问时间:2024-06-24 06:15

你好,我是一名来上海做暑假工的学生,现就职于当地的保安工作,由于学校于月底将发放毕业证,需要本人到校领取,走时询问工作上级,上级说工作未满十五天没有工资,做满十五天后离开将是以请假的形式,在入职前询问工作只说明工资待遇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并未明确告诉我试用期限,在入职前曾表示过自己暑假工的身份,就职期间并未签合同,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合理。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4-06-24 10:25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浦东分局处理,浦东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浦东分局潍坊新村派出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4-06-28 09:40

市民您好,建议您直接拨打潍坊新村派出所快速报警电话22047465,将由值班民警直接为您答复。您也可以直接前往潍坊新村派出所值班窗口进行咨询,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地址:崂山路655号潍坊新村派出所。

满意度评价市民评价不具备提问功能如需提问请点击 “我要提问”。

评价:* (输入内容长度限250个字符,含标点,当前字符数为0) 满意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