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83230) 提问时间:2024-08-16 08:23

2024年8月11日在国亮路违章停车电子眼抓拍了,收到12123提醒后离开了现场,不存在告知后继续违停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4-08-16 09:31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杨浦分局处理,杨浦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杨浦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4-08-16 14:37

2024年8月16日10时15分,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民警与来电人联系回复。经查,来电人所述的该起违停违法记录,由杨浦支队电子警察抓拍,该路段为严管路段(记录违法前无短信提醒),来电人车辆违法事实存在,电子警察抓拍正确。联系回复中告知 情况。来电人表示知晓了,将进一步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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