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88952) 提问时间:2025-01-06 13:24

报警:大房东、2房东和张*彪、盛*婷、王*霞、刘*全家坏人。贩毒流氓团伙身份证210*17和342601*2121729和220323*0832和21042*7。毒品窝点搬到上海宝山区*街*弄*号*(有前科)。 它们平时每天到处偷拍辱骂你们政府工作人员,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扰乱治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偷盗,破坏公物,(黄赌毒)。 今天刚才又开车贩毒,又在小区里和上家线人接头,拿货转手倒卖交易,把冰毒藏在后车箱里偷运回家,它家床底下藏有大量白粉香烟,(藏毒贩毒吸毒)。 请公安民警交警查找户籍系统,警告房主户主全部赶走清退,清除毒品窝点,记入逃犯证件档案,(扫黑除恶)。 你们要管事啊!!!!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5-01-06 17:54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宝山分局处理,宝山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宝山分局刘行派出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5-01-07 14:43

市民,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刘行派出所对您的诉求认真办理,根据您的诉求回复如下:您反映的事情比较重大,请前来派出所当面书面反映。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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