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86973) 提问时间:2024-10-31 15:53

本人母亲八十年代再婚,八十年登记户口时籍贯登记跟着继父,亲生父亲不知下落,本人现需要更改籍贯,需要哪些材料,是否可以作为特殊情况籍贯跟随母亲。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4-10-31 17:15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4-11-01 14:35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籍贯栏应填写本人祖父居住地。

满意度评价市民评价不具备提问功能如需提问请点击 “我要提问”。

评价:* (输入内容长度限250个字符,含标点,当前字符数为0) 满意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