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连保峰,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户口现为交大集体户口:东川路800号。本人于2015年1月博士后出站,因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按照上海规定申请社区公共户并且有家属(妻子女儿二人)随迁。本人现租住在徐汇区钦州路840号102室,按照规定归属徐汇区田林派出所管辖。由于房东不同意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号,我们向田林派出所询问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也没有办法,即使我们居住在徐汇他们也不能给我们办理公共户,让我们找一个上海的朋友办理寄居证明,并在朋友房子所在社区办理社区公共户。因此本人在交大导师的帮助下办理了寄居证明,导师房产所在社区归属浦东花木派出所。并在2月15日向花木派出所提出办理户籍申请。3月27日收到该派出所回应,说本人居住地不符合条件,建议我们向徐汇区公安局户籍科投诉,并且还是应该落在徐汇区田林派出所社区公共户。由于一月份出站,交大户籍科已经在督促本人尽快将户籍迁出,因为房东不同意出具房屋租赁备案号和寄居证明,但是本人及家属确实居住在徐汇区钦州路840号102室,户籍申请所需材料除租赁备案以外均齐全,请有关公安机关能够帮助我们解决相关落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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