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234570) 提问时间:2015-02-26 09:22

我是上海的集体户口,目前户籍挂在泗泾松江派出所。我想开户籍证明,但本人暂时不在上海,想让朋友代办户籍证明,被告知需要办理委托书的公证函,目前泗泾派出所户籍科的电话一直没有人接,所以我想确认下具体的模板要求是什么?是不是全国各地任何地方开具的公证都可以?原来有我的个人签名的委托书就可以了,怎么突然多了要公证?

松江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5-02-27 11:08

您好!您的咨询件已收悉,我们已将您的问题转往泗泾派出所办理,泗泾派出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答复。

松江分局泗泾派出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5-02-27 14:49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户口事项办理程序规定》 (沪公发[2014]142号) 文件要求,申请人办理户口事项,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通过聘请律师或者采取公证的方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人代为办理。 委托办理户籍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任意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委托书(需写清委托办理事项)或聘请律师办理 4、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可至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或由户籍窗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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