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231459) 提问时间:2015-01-17 18:22

您好,我家宝宝去年四月份出生的,户口在惠南派出所报了8个多月。孩子当初随母姓,但男方家长不同意,现在想给宝宝名字改父姓,我们去年10月份去派出所申请了一次,当时派出所已经受理,后来由于双方又有矛盾,几天后撤消了改名申请。如果改不了的话,家庭可能要破裂,现在双方家长已经同意改名,我们才再次去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说要改名可以,必须双方家长也要亲自到场。已经和派出所方面解释,我们父母都在外地,路途遥远不说,且家里有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老人需要照顾,确实不便。而且派出所也说了,按规定只要我和爱人到场就可以给宝宝改名字,考虑我们做不了主才让双方父母也要过来一起签字。但我请问,能否考虑父母远在外地的特殊情况,不要麻烦他们千里迢迢赶到上海来?现在老人为了配合我们改名,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都从外地寄过来了,而且我们也按照派出所民警的要求,拿到入职档案、独生子女光荣证等等证明老人是我们亲生父母的证明材料,派出所还是要老人亲自到场。我们知道派出所初衷是为我们家庭考虑,那我们万分感谢!同时,也恳请民警同志本着为民排忧解难、体恤民意、为民所想的精神,考虑我们家的特殊情况,让我们夫妻二人顺利为宝宝改名?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5-01-17 19:52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浦东分局处理,浦东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浦东分局惠南派出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15-01-20 09:04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由于您所提供的情况较为特殊,我们已将该问题转交户籍专管民警与您联系,感谢您对浦东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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