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93318) 提问时间:2025-06-12 15:39

某互联网平台企业经营虚拟产品开箱业务,即投入固定额的虚拟货币作为本钱,获得价值不等的礼物(最高倍数为三百倍),后通过刷给该平台兼职主播,主播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渠道支付给投注人,请问这样构成赌博吗?

虹口分局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5-06-12 17:03

您好,“网上咨询求助平台”不具备接报案受理查询功能,若您遭遇到了违法犯罪可携带相关证据到案发地公安派出所或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报案,由民警依法处理。若您对此情况已报案,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向原受案部门进行询问,同时可以把相关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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