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590073) 提问时间:2025-02-28 21:45

2024年6月26日早上七点十五分左右,天气大雨,本人驾驶机动车鲁Q5***在纬五路与昌翔路交叉口北200米范家宅出口处与一辆电动车发生剐蹭,之后双方都离开了现场,没有报警,没有拍照留下证据,本人之后发现车子轻微受损,本人于八点三十分左右拨打电话报了保险公司维修,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算肇事逃逸吗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5-03-0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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