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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复议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交警总队处理,交警总队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因市民未留联系方式,交管总队法制部门于2025年4月28日书面作答,内容如下:市民,您好!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市民可通过“上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或者上海市司法局官方网站行政复议通道在线提起行政复议。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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